图书借阅规则
发布时间:2013-11-21 浏览次数:
一、图书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入室借阅图书。
二、读者查到所需书籍,可到座位上阅览。需外借者,即办理借书手续;阅毕不借者,将书放在指定书车上,不要自行上架,以免乱架。
三、借书册数:本科生30册,研究生、教职工50册。
四、借书期限:本科生30天,研究生、教职工120天。到期前10天内可以网上办理续借一次,续借周期为30天。
五、所借图书要及时归还。过期按《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》处理。
六、图书污损、涂写,丢失图书,偷窃、撕页者,均按《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》处理。
七、遵守秩序,保持安静,严禁大声喧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