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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第二期通用借书证办理通知
[ 时间:2017-11-13 阅读次数:]
2017年度第二期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预约登记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办理方法通知如下:
办理对象:南京林业大学在籍或在编的研究生、博士生及教职工。
办理程序: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图书馆借阅证、一寸照片,同时要求详细填写身份证号、有效电子邮件,手机号码。
登记时间:即日起至11月15日(8:00~11:00,14:00~17:00)(周六、日除外)
办理地点:8A111。同时办理过期通用借书证押金退还工作。
请需要办理的读者及时登记,逾期不能补办。
联系人及电话:王老师 85427596—305
江苏省通用证使用注意事项:
1.持有通用证的读者可以在除本校以外的江苏省高校院校图书馆使用,享受借阅、阅览服务。
2.通用证仅限个人使用,不得随意转借、代借;如有遗失,请及时到任一注册馆办理挂失手续。
3.读者首次到高校图书馆使用该证时,须办理注册、确认手续后方可使用。
4.通用证限借文献量为:每证总共可借50册,在借文献累积不超过4册,借期按各高校馆规定。
5.通用证读者必须爱护文献,并遵守文献提供馆的各项规定。如图书丢失、过期罚款等请及时在各文献提供馆进行赔付。
6.读者因毕业、调等原因离开所在学校时,应及时到原发证部门办理退证和注销手续。
7.每期通用证使用期限一年,期满该证即为失效,读者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新证。
8.通用证信息可通过网址(Http://202.119.47.112/tongyong)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