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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空间

 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、文化中心和学习中心。为了更好的发挥图书馆的作用,规范馆内各种公共空间的使用管理,满足读者的需求,制定以下使用管理规定。

一、图书馆活动空间主要包括会议室、研讨间、培训室、视听室、影视赏析室和多功能空间等。

二、图书馆活动空间为读者提供学习、研讨、交流、报告、培训和文化欣赏等场所。

三、图书馆活动空间对全校师生读者开放。师生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在网上进行预约,刷卡使用;或凭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使用登记手续。

四、读者使用图书馆空间举办讲座、报告、学术沙龙、会议等活动时,需要提供活动的主题、主讲人及活动安排等相关信息,并且要提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申请报告。

五、对举办涉及哲学、社会科学方面内容的各类活动,还需报请馆领导审批同意。

六、图书馆空间采取集中管理,由专人负责空间的使用管理。各楼层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对空间使用情况的定期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。

七、读者不得使用图书馆空间进行非法的、或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活动。如有违反规定,图书馆将其列入黑名单,今后禁止其使用图书馆空间,并视情节轻重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

八、要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爱护所有空间内的家具、设备、设施等,维护空间环境,保持安静、整洁、有序、安全。


 

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

 2018年3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