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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群工作

图书馆直属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

9月25日下午,图书馆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,集中观看了《法治课堂》,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。   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,确立了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性、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,明确公民的受教育权,强调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,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原则,确立“分级管理、分工负责”的教育管理体制,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,为教育事业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供法律依据,不断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,促进教育公平、社会和谐,为实现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保障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以法治方式把爱国和爱党、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写进法律,将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,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为法律义务,为各行各业提供可操作的爱国清单,把“爱国”从道德号召转化为制度规范,上升为刚性约束和国家工程,使“爱国”不再是抽象口号,而是可感知、可维权、可问责的法治概念。    

支部书记、馆长毛连山总结学习强调,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、最持久的情感,是一个人立德之源、立功之本。作为高校教职工,要把尊法与爱国统一在工作中,确立爱国守法的职业底线,以坚定的政治方向,恪守教育法律法规,让爱国主义教育成为全过程、全方位育人的标配,把爱国情、法治观、报国行统一于立德树人全过程。


文/刘雪莲  图/刘雪莲  审核/毛连山